“五常”是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我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和美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二战的五大战胜国,自二战来保存最强军事实力,在联合国有一票否决权。安理会负有保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是仅有有权采纳强制举动的联合国组织,其间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成为常任理事国,不只需得到一切联合国会员国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票,且现任的一切常任理事国的拥护票亦是必要条件。自联合国建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处理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联合国宪法》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则“否决权”,但规则“凡非程序性决议案,有必要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拥护,而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干经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一般被称为“行使否决权”。
从联合国建立至今,历史上大部分的否决权都是由苏联所行使。在苏联崩溃后,美国是行使否决权最频频的国家。直至2012年,5个常任理事国共行使270次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