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县农业乡村局在亭子湖(江口段)渔港码头、白溪浩河(白龙段)展开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维护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岩原鲤、鲢鱼、鳙鱼、草鱼等鱼苗48万余尾。放流活动约请公证部分进行全程监督,县农业乡村局、当地城镇人民政府及沿河大众参与。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从实际出发,挑选岩原鲤、鲢鱼、鳙鱼、草鱼等契合生态要求的本地水生物种,合计48万余尾鱼苗放流天然水域中,为水域增添了“新活力”,有用改进了天然流域鱼类种群结构、增强了渔业资源维护意识,营建了人人注重生态环境、维护鱼类资源的杰出社会气氛。
近年来,剑阁县坚决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决议计划布置,分外的注重水产种质资源维护作业,继续加强渔政法律监管和生态环境维护宣扬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捉行为,经过常态化展开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全县天然流域资源康复作用显着。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长江“十年禁渔”作业,深入展开河长制及渔业维护宣扬活动,标准增殖放流活动,引导大众科学放生。一起呼吁全县广大大众热心参与水生生物资源维护工作中,一起建造夸姣家乡,让“河畅景美、水清岸绿”成为剑阁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