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国第一长河,淡水资源总量961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6%,是黄河的20倍。
但长期以来,长江流域深受滥捕的困扰,“电毒炸”、“绝户网”,非法捕鱼方式的“创新”层出不穷,导致长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
长江“四大家鱼”的年产卵量,已经从建国时的1200亿尾,降低到了不足10亿尾。
而10年代,年产量萎缩到仅为几吨,刀鱼的价格也从几毛冲到了8000元/斤。
目前,长江干流的渔业捕捞量,仅占全国水产品总量的0.15%,近乎于忽略不计。
因为渔获量急剧减少,为了能活下去,长江渔民开始更大范围的使用“电毒炸”等“断子绝孙”式的捕鱼方式。
很多渔民心里是很明白的,这样继续捕下去,只越捕越穷,到最后大家都没饭吃。
几千条白花花的小鱼苗被活活电死,哪怕捞出来也只能当饲料,但如果能因此多电出来一条大鱼,那就值。
2019年,为挽救中国长江渔业资源,挽救长江的鱼类生态环境,中国推出了长江十年“禁渔令”,要求:
“2019年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但长江流域8100公里之长的水面上,有11万条渔船和近30万渔民,如果真的十年禁鱼,他们吃什么?
为推动十年禁渔令的落地,多部委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引导渔民退渔转产,国家回收渔船并发放生活补贴。
赤水市在2015年曾经搞过渔民转产的试点,全市138户207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
看起来渔民不多,但即便平均每人给予15万的补贴,赤水市也花费了3252.31万元。
回收渔船给一笔补贴,退渔转产给一笔补贴,网具回收给一笔补贴,同时每年还发一笔生活补贴,持续十年。
但记者发现,长江流域已经实行禁渔令的区域,依然有大量渔民根本就没有遵守禁令,白天拿着禁渔补贴,晚上偷偷下江电鱼。
在禁渔区内,依然有大量的渔船没有上缴,记者在一公里内就发现了20多条船,这个数量非常惊人。
现在已经全面禁渔了,只要下江捕鱼就是违法,要捕鱼只能趁晚上的夜色偷偷出动。
所以,夜间的违法捕鱼船,基本都会采用违法的捕鱼手段,绝不会使用合法但效率低下的捕鱼办法,渔民没有必要这么做。
一张电网下去,大鱼小鱼全死光,很多鱼甚至直接死在湖底,根本没机会捞出来。
绝户网、地笼网、迷魂阵、电鱼机,毒鱼药,违法渔民用尽一切手段来摧毁长江渔业的根基。
知情者透露,现在用违法手段捕鱼,一晚上最少收益千元,巨额的收益诱惑捕鱼者铤而走险,和执法者玩猫捉老鼠,并对政府的退渔补贴不屑一顾。
而据央视记者反应,当地的渔政部门对这种违法捕鱼的行为,执法力度极弱,有人举报了两百次都没有正真获得回应。
很多小县城都是熟人社会在治理,执法者和被执法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观上彻底打击违法捕鱼动力不足,再加上水域宽广,偷渔者都是夜间行动,客观上执法也很困难,所以偷渔行为屡禁不绝。
禁渔令确实有了,但没办法执行,伤害的只是那些守法的渔民,长江渔业资源依然得不到恢复的机会。
而帝王蟹的生长,非常缓慢。再看看这种蟹的个头,你一眼就知道需要很多年才能长成。
苛刻的生存环境,需要多年生长才能成年繁衍的特性,让帝王蟹成为一种特别容易被灭绝的生物。
上世纪七十年代,随着深海捕捞手段的革命性创新,阿拉斯加帝王蟹的产量年年增加。
阿拉斯加按照生物学家的建议,制定出了每年可以被捕捞的帝王蟹产量,并以此为依据设定了配额,发放特许捕捞资格证。
没有捕捞资格证的渔船胆敢私自捕捞帝王蟹,一经发现会被处以天文数字般的罚款。
政府只给了2个月的捕捞时间,但实际上根本用不了那么久,因为发达的捕捞技术,很多船只需要5天就完成了捕捞配额。
捕捞一定重量的帝王蟹后,这些船就会返航,因为哪怕捞更多的螃蟹,他们也无法出售。
所有的母帝王蟹,全会被直接扔回海里,因为政府规定任何大小的母蟹,都不允许被捕捞,只要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而那些小的公帝王蟹,哪怕不幸被捕捞上岸,也会被扔回海里,因为这些小螃蟹不值钱,没必要占用宝贵的配额重量。
首先,长江渔业资源萎靡的最终的原因,是在于有大量渔民非法使用电鱼、毒鱼、绝户网等非法捕鱼工具,而不是禁渔的时间太短。
如果所有渔民都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使用正常的渔具,那我们即便不禁渔,也足以拥有一个庞大的渔业资源库。
换个角度想一想,哪怕今天真的实现了十年禁渔,花费巨大代价监管,十年内不让一人捕鱼。
那些电鱼、毒鱼和绝户网马上又会回来,喜滋滋的捕获大量鱼类,获取天文数字般的暴利。
解决长江渔业问题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让数十万渔民都守法的去捕鱼,而不是禁渔。
但今天我们正真看到的现状是,在明确的十年禁渔期内,长江沿岸依然有大量的渔船半夜偷偷电鱼,执法者束手无策。
从今天开始,赎买或没收沿江所有渔船,不允许江面上存在一块未知用途的木板。
彻底没收所有渔船和捕鱼工具,宣布渔业资源国有化,偷渔以盗窃国家财产罪论处。
十年禁渔期后,长江渔业资源捕捞实行国有化,以捕捞收益来补贴国家这十年禁渔投入的补贴和亏损。
首先,大量小渔民电鱼、毒鱼和肆意使用绝户网这种事情,是不也许会出现在国企身上的。
你让我把每一只江豚都扔回水里,那我一定给你扔回去,再大再漂亮的江豚我都不要。
国企渔船你让他捞100吨鱼,他绝不会给你捞110吨,更不会挖空心思的发明出电鱼、绝户网等“创新工具”来提升“工作效率”。
按国家配给的渔船、渔网和工作手册,你让我下几网我就下几网,你让我去哪捞我就去哪捞,按规办事,多一网,那都得领导发话我才会去干。
放在别的行业,这本是缺点,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持续不断的增加产量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
虽然看似捕鱼效率低,但如果整个长江的渔业资源能翻十倍不止,总体渔获量反而会大大增加。
十年禁渔期后,把整个长江的渔业资源国有化,可成立一家超级渔业公司,也可分配给各省市,成立十几个或几十个国家渔业公司,国家统筹规划,制定每年合理的捕捞量,进行科学捕鱼,实现长江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果只成立一家超级国家渔业公司的话,那还可以考虑把整个长江当成一个超级鱼塘,来实行科学合理化的养殖。
不仅不会用电鱼机和绝户网消灭大量鱼苗,理论上国家渔业公司还会有动力主动向长江投放鱼苗和饲料来增加鱼群数量。
在长江8100公里之长的江面上选取数百个横截面架设监测网,大数据分析,智能联网,追踪每一股鱼群的动向,当觉得应捕捞时,按照这股鱼群的种类更换相应孔径的渔网,命令附近的渔船追击式捕捞。
监控密度越大,捕捞鱼群效率越高,国家渔业公司越有动力向整个长江投喂饲料。
甚至产权明晰之后,还可以由国家出面,在禁渔期内就直接向长江投放饲料或鱼苗,直接增加长江基础鱼群恢复的速度,间接增加稀有肉食鱼类的恢复,缩短十年禁渔期,并大幅度的提升长江鱼群的恢复成果。
就是在长江渔业资源国有的基础上,实行特许捕捞资格证,选择几十家大型私人渔业公司,拍卖捕捞资格,限定捕捞重量,同时实行强监管,确保这些渔业公司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只要这些渔业公司不敢用电鱼机、绝户网等“创新工具”,长江的鱼群就有休养生息的机会。
而未来的捕鱼所得,国家能提前预支一部分出来,安置今天的渔民,给他们分配一个好的去处,真正彻底的实现十年禁渔。
如果整个长江足足10年都没人打渔,那十年后长江里就没有渔民了,也不存在阻碍改革的既得利益阶层。到时候把长江渔业资源收归国有,实行特许捕捞资格制度,大型渔船和正规渔业公司入场捕鱼。
今天的渔民能拿到更多的钱,国家未来能从长江渔业资源上获得源源不断的收入,我们能在十年后源源不断的吃到很多珍稀程度堪比帝王蟹的大型江鱼。
而且,这是唯一可以真正的完成十年禁渔的办法。现阶段这种禁渔,在执法无力的背景下,名存实亡。
然后执法者再去查菜市场,谁敢卖江鱼就直接扣起来,顺藤摸瓜,以盗窃国家财产罪重罚违法偷渔者,十年禁渔绝对可以落实到位。
每名渔民只给十几万补贴,确实很难保证他们的生活,培训和提供新工作岗位,需要国家投入更多的钱。
但国家已经投入很多很多钱了,单纯为了十年禁渔来恢复鱼类资源,不值得那么大的投入。
而且十年禁渔的成果,非常有可能在禁渔期结束后被迅速摧毁,今天投入过多代价,仅仅为实现完美禁渔,实属不智。
如果换一种思维,为国家增加一个可长久提供财政收入的渔业资源,代价是现在拿出更多的钱来安排渔民,这笔账还是很划算的,值得国家投入更多的资金来确保完美禁渔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