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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

时间: 2024-03-08 01:36:59 作者:锦鲤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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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并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制定的3个实施方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通知》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具体,措施更加有力。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

  据于康震介绍,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沿江省市,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措施,建立协调机制,稳步推进渔船退捕和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各地已累计退捕渔船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将退捕渔船提前封存。”于康震说。

  《通知》明确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从强化转产安置、加大投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据于康震介绍,《通知》要求把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攻坚。

  于康震表示,在强化转产安置方面,《通知》要求精准识别退捕渔船渔民,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转产安置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在加大投入力度上,《通知》要求地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资金需求,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合理确定本省市补助标准,同时加快配备禁捕执法装备设施,提升执法能力。

  “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各地成立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指挥部,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刑衔接。”于康震表示,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市场清查力度。“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并且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在加强考核检查方面,《通知》要求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湖长制等考核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确保按期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确保退捕渔民生计得到妥善安置保障,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于康震说。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上岸,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和工作着力点。”于康震表示,该措施对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项工作涉及渔民渔船多,覆盖区域范围广,是我国资源生态保护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工程。”

  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长江禁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于康震说。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区域。“近年来,受各种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水域的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珍稀特有鱼类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于康震表示,当务之急是通过补偿政策来引导渔民放弃传统的捕捞权益,“减少对渔业资源的竞争性过渡捕捞,延缓长江渔业资源急剧衰退趋势。”

  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曾经极为丰富,最高时曾占当时全国淡水捕捞总产量的60%。“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于康震认为,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推动渔民生计长远发展的有效途径。“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既是破解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的生态困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打破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竞争式捕捞导致‘公地悲剧’,改变渔民‘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生计困境的有效途径,是为渔民的长远利益考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宋鑫介绍,抓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让他们走上岸、立住脚,是做好禁捕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切实抓好退捕渔民的就业安置工作。”宋鑫表示,从就业渠道上讲,可以概括为“四个一批”。

  一是发展产业安置一批。依托沿江沿湖资源生态优势,发挥退捕渔民水产捕捞等技术专长,全力发展稻鱼综合种养、池塘养鱼、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产业就业空间。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

  二是务工就业安置一批。充分发掘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企业吸纳、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加大岗位推送、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力度,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提升退捕渔民就业能力,帮他们尽快实现转产就业。

  三是支持创业安置一批。对有意愿在渔业等领域创业的退捕渔民,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各地设立一批富有特色的渔业创业孵化基地,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自筹资金不足的,指导地方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四是兜底帮扶安置一批。对一些大龄、长期未就业的退捕渔民,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的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统筹退捕渔民安置工作和禁捕监管任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

  对于非法捕捞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表示,各部门将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全国“一盘棋”的跨区域执法协作。“铲除非法捕捞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滋生的土壤,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让违法捕捞行为无利可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也表示,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已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从坚持“以打开路”、全面组织发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导落实四个方面组织并且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经济日报记者祝君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