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可近日,天津出现一起比目鱼外包装核酸检验测试阳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在全世界疫情未见缓解且秋冬季已至的背景下,中国面临的外防输入压力可想而知,更何况慢慢的变多的案例正在提示:跨境货物带毒的风险不可低估。
11月9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11月1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副部长罗照辉介绍,截至目前,我国从境外累计输入的病例多达3600多例,特别是10月以来输入病例快速上升,目前日均输入16.6例,比9月份增长了45%。11月上旬,就输入了260例。内外夹击,这个冬天的确是不好过,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是中国政府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就“进口冷链食品或者食品外包装检出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问题,作出详细回答。为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全国海关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
海关总署逐步加强与出口国家主管部门的沟通和磋商,要求其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 )发布的监管指南,督促本国输华食品企业落实 FAO 、 WHO 食品企业指南,严防输华食品及其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送过程中所有的环节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
我们密切跟踪境外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时采取比较有效防范措施,截止到11日24时,对发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20个国家99家生产企业采取了暂停其产品进口的措施,其中82家企业是在出现疫情后自主暂停了对华出口。
针对海关和各地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海关总署对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暂停其进口申报1周-4周的紧急预防性措施。截至11月11日24时,海关总署已经对8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6艘渔船实施了紧急预防性措施。
疫情之下,北京市疾控中心专家这样认为,在购物过程中及购物后应遵守以下十点建议:
2、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来挑选,避免用手非间接接触,同时保持正确佩戴口罩;
3、购物后,应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4、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6、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
9、应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建议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10、食用后如果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