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政府网16日发布常美海鲜酒楼收购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核对处置状况的公告,信息数据显现,因收购的鳊鱼抽检不合格,越城区常美海鲜酒楼遭到正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2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分。
2023年6月13日,绍兴市越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绍兴市越城区常美海鲜酒楼收购的鳊鱼做监督抽检。后经浙江公平查验中心有限公司查验,并出具了编号为(No:202322025)的查验陈述,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物安全国家规范食物中兽药最大残留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将查验陈述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检测陈述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处分如下:1、正告;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3.20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21日向绍兴市越城区常美海鲜酒楼送达了《行政处分决议书》(绍越市监处分〔2023〕484号)。